【碳中和】上網電價申請難 太陽能板公司批政策無協調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25 0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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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嘉環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總監張倩玲。(陳靜儀攝)

香港可謂全球賣電收益最高城市,每度電最多可收取5元,吸引不少市民參與上網電價計劃。不過有太陽能板公司指,年均接獲250宗申請中,有3成遭暫緩批核,因申請的區域已滿足該區用電需求,更有流浮山住戶需等候3年才有機會獲批,終放棄申請。

公司負責人指早年有意發展農地太陽能,惟發現程序繁複,涉數個不同部門,最後中電「讓步」才成事。負責人批政策無協調下「業界有心事難成」,促政府成立專責小組協調審批。

港府2018年推行可再生能源上網計劃,村屋和工廈的業主甚至屋苑法團,均相繼安裝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,賺取電費收益。明嘉環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總監張倩玲接受專訪時指出,公司每年平均有約250宗申請參與上網電價個案,惟當中約3成遭暫緩,主要因該區電網已滿額。

她說:「滿足了所有用電需求,中電會叫你等2、3年,等都不代表承諾一定批。」又透露上月曾為一名居流浮山住戶申請,惟中電指該區電網已滿額,若申請需等3年;又透露由計劃起至今約有150個申請均有同樣情況。

根據港府與中電簽訂《管制計劃協議》,上網電價計劃由2018年10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止;而港燈則由2019年1月1日開始。張坦言,計劃有時限性,安裝太陽能板需一定成本,「過幾年做就少收幾年錢,好多人不肯等兩年以上」。

張又提到,計劃初期有意發展農地太陽能,認為新界有不少農地「曬太陽」惟向中電申請時被要求需取地政署批文,署方卻指無權批出信件。地政署解釋,因太陽能設施屬公共設施,需向漁農署及城規會申請改劃土地用途,而興建太陽能的支架屬建築物,亦需入則及獲屋宇署許可。

張倩玲與地主商討後認為申請繁複,法律風險及投資金額等亦較大,終擱置計劃:「這個部門說要找另一個部門,但另一個部門又說要再找另一個部門。」認為港府既有心推動天然能源,應為計劃成立專責小組,相關持份者與部門之間可互相協調。

不過張透露,中電約於一年前「讓步」,稱毋須相關批文仍可申請,「僅說發生任何事後果自負」。根據城規會準則,如在農地或魚塘安裝的太陽能發電系統,為該地農業或漁業用途提供電力,可無需取得許可。她認為,中電退讓配合規例可讓業界更易辦事,又透露現時陸續為約10個農地申請參與。

本報向環境局查詢,獲回覆指流浮山用電需求較低,故該地供電網絡亦以低用電量需求設計;對於農地太陽能發展則未有正面回應。

中電稱2018年5月起至本年9月底,接獲逾1.74萬宗申請,約8成為村屋,約9成初步獲批,逾1.06萬宗申請已成功接駁至電網,項目總發電量逾239兆瓦。中電強調除輸電網絡未能配合外,無駁回申請,會按個別情況考慮該地區整體發展的電力需求,研究應否鋪設或提升電網;又指曾於部分地區加強電網,惟未有提供相關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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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洪芷晴